“我把词曲卖给你们的时候,尽管是买断价,但并没有出售著作权,《爱海》里一大段旋律是我写的,我有权利在作曲人上署名。”

    李珈尽力心平气和地跟吴彦交涉。

    吴彦听了一愣,说:“这有点不太可能,现在爱海这首歌已经发布了,在各大平台上打榜,花了很大精力宣传,已经没可能再更改词曲信息了。”

    虽然大部分听众不在乎写歌的人是谁,但是这个节骨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李珈没想着吴彦一次就答应,说道:“你们工作室可以发布一条声明,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他顿了顿,反而替吴彦着想,“你们只用了片段,我并没要求把作曲人换成我,只要加上我的名字就行。”

    吴彦听了他的话,瞪着他看,看着看着就笑了:“李珈,这种事在业内闻所未闻,我不可能去做。”

    以工作室的名义发声明,简直就像打他的脸,吴彦两个字,等于金字招牌,所以他才敢把歌曲卖高价。他怎么可能昭告天下,《爱海》这首歌不是他自己写的,到时候不是砸了自己的饭碗吗。

    吴彦已经有些不耐烦,他看在言川的面子上,压下对李珈的厌烦,说道:“我再退一步,我把这次《爱海》的词曲收益按照比例分给你一些,其实当初是买断的,我给你分成,你完全不亏。”

    ——甚至还赚了,吴彦恨得牙痒痒,要不是李珈背后有言川,他才不会做出让步,早就喊保安把李珈丢出去了。

    从吴彦的角度看,选择给李珈钱,已经算给言川人情了。

    谁知李珈不稀罕,坚持说:“我不要分成,我只要署名。”如果他要的是钱,当初就不会以买断价卖歌给吴彦。

    他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写的歌以自己的名义名扬四海。

    李珈油盐不进的样子,让吴彦很恼火:“我已经说了不可能。”

    李珈想了想,决定撕破脸皮:“我可以告你,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爱海》副歌的旋律是出自我的曲子。”

    吴彦气笑了:“李珈,我在这个圈子混的时间比你长,什么事没见过,你不用拿这个吓唬我。且不说你的歌从未发表,你给第三个人听过吗?我现在就能说你碰瓷,毕竟你的歌在我的库里,我还没核对过呢。”

    李珈也知道真的闹上法庭,会是个长期抗战的过程,劳神又伤财,就像吴彦说的,他的人脉资源比自己丰富许多,最后的结局不一定讨得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