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草堂>修真仙侠>美漫世界恶魔猎人 > 四百四十二章 大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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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谭在瑞德眼里,是一座充满机会的城市,这里的人们热衷于不劳而获的财产,这里的财团对平民的剥削,远比其他城市更加严重,而这里的暴徒对他人财产的觊觎,更是要比其他城市严重上太多!

    而瑞德,他就是一个暴徒!

    半年前,他还没有来到这座城市,那时候他在纽约居住,他在那儿住了五年多,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他没有读过大学,因为他在高中时选择打橄榄球,但实际上,他的天赋并不足以让他走上最顶级的赛场,他的运动生涯在最低级联赛蹉跎了三年多之后,终于回到了普通人的层次之中。

    这三年的运动生涯,他非但没有依靠打球赚到钱,反而欠下了超过六万美元的债务,而那时,他刚刚二十多岁。

    来到社会以后,只会打球的瑞德很快就陷入了窘迫的境地,他的工作一团糟,因为他没有知识,也没有技术!

    终于,在许久没能还清债务之后,瑞德选择了铤而走险,那时候,他二十七岁。

    第一次抢劫,瑞德在凌晨两点从一家中国人开的二十四小时超市里带走了两千七百二十二美元,那是他依靠暴力赚来的第一笔钱,但那绝不是最后一笔。

    瑞德依稀记得,他当时从华裔老妇人手里硬生生将钱夺走,那一瞬间,老妇人跌倒在地,这样的后果让瑞德歉疚过一瞬间。

    可随着时间慢慢过去,瑞德已经习惯了。

    从那开始,他成了不折不扣的暴徒,他在美国各州流窜了一年半,直到他二十八岁半的时候,他来到了纽约!

    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西部时代的牛仔,犯下案子,然后千里遁逃,赚到钱之后大肆消费,没钱之后继续赚钱。

    这样的生活,他本以为足够享受了,可当他来到纽约之后,他的生命改变了,或者说,他的价值观被一个强大无比的黑帮组织改变了!

    他从此定居在了地狱厨房,他依靠自己凶狠的拳头,勉强加入了金并的黑帮,虽然他只是那里面最低最低的喽啰,但有金并威名的庇护,他不止一次从纽约警察的手里大摇大摆的离开!

    那种视警察为无物的感觉深深吸引了瑞德,他本以为他会在金并手下生活到老。